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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言语行为理论对翻译实践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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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 言外之力 语用等效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领域的一个重大贡献,它时翻译实践也有着重要的启示。在言语行为的三分说中,语言使用者的意图和语言接受者的反应是语言交际功能的核心,因此言外之力的翻译成为翻译的重点。在正确理解原文作者的意图和判断原文对原文读者可能产生的效果的基础上,译者应当以语用等效原则为指导,灵活使用各种翻译手段,使译文读者能够得到与原文读者相似的感受和影响。
    作为语用学领域中重大贡献的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末由牛津哲学家John L. Austin提出的,后又经过Searle的修正和发展。Austin认为语言研究的对象不应当是词和句子,而是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他认为人们谈话时不仅是“言有所述”,而且是“言有所为”。也就是说,语言交际是由一系列的言语行为构成的,所有的话语除了有意义之外,事实上还有着作为交际中动态成分的交际用意。Austin探讨了在何种意义上说话就是行事,并区分了说话即行事的三种基本意义,也就是人们说话时同时发出的三种行为:以言表意行为(locutionary act)、以言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以言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 。
      以言表意行为是产生有意义的语言表达的行为;以言施事行为是人们在说话的时候所实施的行为,如命令、提议、许诺、威胁、感谢等;以言取效行为是对听者施加影响的行为。实际上话语的表意是它的字面意义;话语的施事是话语发出者的交际意图;话语的取效是表意对话语接受者产生的相应影响。以言表意行为与以言施事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通过说出句子表达了字面意义,而后者通过以言表意行为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图。一旦意图被识别或得到满足,就会在听者身上产生一些变化或结果,也就是言语行为的取效。
    言语行为理论的实质是句子不仅传递信息,而且完成行为;人们不仅发出有一定意义的语言单位,而且还暗示发出这些语言单位的目的以及期待这些语言单位以何种方式被理解。换言之,以言施事行为有着某种效力,即言外之力(illocutionaryforce)。言外之力是语言使用者想让他的行为产生的交际价值或这个行为意欲产生的功能。相同的言外之力可以由许多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例如“不要到那里去”和“如果我是你,我就不到那里去”表达了同样的言外之力,虽然前者是直接的劝阻而后者是间接的建议。因此,解释话语字面含义的以言表意行为应当服从于言外之力。在言语行为理论中,言外之力是被最广泛讨论的,因为它表现了话语的交际用意,与语言使用者的意图相一致。事实上,“言语行为”这个术语通常在狭义上仅仅被理解  为话语的言外之力。
      言语行为理论为我们重塑语言及其运作方式的观念提供了一个新视角,而“言语行为的语用分析从‘说话’和‘行事’与意义和效力的双重功能上看待所有的话语”。言语行为反映了说话者在发出话语时的交际意图,并且可以被看作语义意义和语用意义的结合。言语行为理论不仅局限于口头言语,而且对于书面言语也有很强的解释力,从而对翻译有着有效的指导作用。
    Robinson说:“洞悉翻译和语言的一个有效方式是译者翻译的不是词语,他们翻译人们用词语做了些什么”。既然意图是意义的一部分,对意义的理解必须要将意图考虑在内。交际不仅仅是通过命题内容达到的,而且还要借助言外之力。因此,在翻译中仅仅停留在命题层次是不够的,因为说话人木但要发出表意行为,而且常常还要传递其施事行为并期望产生一定的取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译者必须确保译文的言外之力和取效结果与原文的相一致,必要的时候抛弃表意意义,这就是翻译中的语用等效。仅有形式翻译或语义翻译不能执行给译文读者传递言外之力的功能,译者有必要掌握原文作者的意图并将它以适当的方式传递给译文读者。虽然在许多情况下言语行为在翻译中可以不言自明,但有时“不同的文化会在不同的程度上使用言语行为”。再加上认知环境及语言习惯的不同,译者难以完全转换原语的文化语境并将其在目的语中再现,但通过体会原文的以言施事行为,也就是原语作者的意图,译者应该能够使其译作对译文读者产生的影响和效果等同或类似于原文给原语读者带来的影响和感受,从而在目的语文化中充分再现原语的文化语境。
    在翻译中,言语行为的区分是很重要的,尤其当言外之力偏离了表意意义,或者取效结果违背了作者或读者的期待。译者应当在语境中推断出原文的意图,然后找到适当的方法将它传递给译文读者。也就是说通过作者发出的表意话语(locutionaryact),译者应当推断出作者脑海中的特定目的 (illo-cutionary force),并且努力使他的译文对译语读者产生原文对原语读者产生的相同或相似效果(per-locutionary effect)。正如Hatim和Mason所说:“在单个成分的指示意义之上,译者应当尽力依次传递每一个言语行为的言外之力。下面我们从几个例子中看一下言语行为理论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1) Daughter: "Mother, I want the flowers."
    Mother: "Well, Eva, your room is full now."
    (la)女儿:“妈妈,我想要这些花儿。’,
    妈妈:‘·哦,伊娃,你的房间已经摆满花了。”
    (1b)女儿:“妈妈,我想要这些花儿。”
    妈妈:“得了吧,伊娃,你的房间已经摆满花了。”
   从语境中可以推断妈妈不仅在陈述女儿的房间已经摆满花的事实,而且还表达了她拒绝为女儿买花的意图。原文的言外之力在(la)中没有自然地表现出来。(1b)通过使用“得了吧”适当地在汉语中传达了原文表示拒绝的言外之力。
    (2)你在家时,谁敢来放个屁?
    (2a)  When  you were  at  home,  who  dared tocome near and pass his wind?
    (2b)  When  you were  at home, who  dared  tocome and insult me?
    (2c)  When you were at home, who dared tocome and fart in front of me?(笔者译)
   在汉语口语中,人们使用“放屁”来表明“胡说八道’,的含义。Buck的译文只传达了原文的表意意义,使得译文读者对作者的意图感到疑惑。在另一方面,Jackson的译法没有完全将原文的言外之力译出。在原文中,武大郎被描写为一个未受教育并且社会地位低下的人,他在这句话中使用的语言是粗俗的。为了正确地传达原文的言外之力,作者尝试译出了(38c)的译文。这个例子表明译者需要根据不同的语境理解原文,在原语和译语中做出比较,以适当的方式表达原文的意图。
    (3)滴滴香浓,意犹未尽。
    (3a) Every drop of the coffee is aromatic anddense, and you may still feel thirsty for it after fin-fishing the cup.
    (3b) Good to the last drop.
    原文是麦氏咖啡的广告。作者的意图是说明这种咖啡口感香醇,令人回味无穷。(39a)的目的是复述原文的信息,(39b)是要达到和原文相同的言外之力。虽然(39a)似乎准确地表达了原文的表意意义,(39b)却通过简洁和生动的语言实现了广告翻译的功能,取得了和原文相同的取效结果。因此,(39b)更有可能使译文读者按照原文作者期待的方式做出反应。
    言语行为的三分说对翻译有很强的解释和理论指导作用。言语行为理论从说话者和听话者在交际中的行为关系来分析话语职能,在它指导下的语用等效翻译不仅追求传统意义上句法或词义等表意行为上的对等,更是力求语用功能和言外之力的动态对等,使译文读者能够领会与原文读者相同或相似的的言外之力。
从言语行为理论的角度论述翻译.就是要求译者正确领会作者的主观意图并正确预测原文对原文读者产生的客观效果,并力求在译文中对等地传达这种主观意图与客观效果,使原文对原文读者产生的效果与译文对译文读者产生的效果基本相同。这就要求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不仅要理解原文的字面意义,还要推断出原作者的真正意图以及对读者可能产生的作用。译者应当将作者的意图、读者的预期反应作为翻译的基本依据,以语用等效为指导原则,灵活采用有效的语言手段,将原文的意图正确地传递给译文读者,使译文读者能够领略到与原文读者大致相同的感受。
    了解作者的主旨意图,使译文与原文达到语用等效是翻译活动的核心和目的。由于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在大多数情况下,原文与译文的绝对等值只是理想,在翻译中放弃一个或多个层次的等值常常是不可避免的情况。译者的任务就是要尽量使译文与原文保持最大的等值,即表意、施事和取效三种行为的等值。在三种言语行为无法同时取得等值时,译者应在译文中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文作者的主观意图及其对原文读者产生的客观效果,尽可能使译文读者获得与原文读者相同或相似的感受与反应,必要时牺牲原文语言形式的等值,即舍弃表意行为意义而追求译文与原文在施事行为意义和取效行为意义上的一致。交际功能是翻译的基石,语言形式是实现交际功能的手段。从语用学的角度看,无论译者采用怎样的翻译方法,只要译文能传达原文作者的意图,即原文的言外之力,实现交际目的,它就是成功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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